今天来说一说我为啥想卖掉所有的投资房。
最近1-2年有一个事情造成我的困扰,那就是在澳洲NSW(新南威尔士州)特有的一个房产的税,叫Foreign owner surcharge,翻译成中文叫“外国业主附加费”。
说它是NSW特有是因为好像目前几乎在澳洲的其他州,并没有这个税。(也有可能Queensland或是ACT也有,我不确定但也懒得去查了)
我原来并不知道有这个税,因为它是在我已经买了多套投资房以后,最近几年才出来的一个政策,而且很不巧,我所有的房子都买在了悉尼,也就是属于NSW州的。当我知道有这个税以后,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。
关于这个税的政府官网地址在这里:https://www.revenue.nsw.gov.au/taxes-duties-levies-royalties/land-tax/foreign-owner-surcharge
因为这个Foreign owner surcharge规定,在NSW(新南威尔士州)拥有房产的话,只要不符合以下2个条件,都会被征税这个税。
1. 业主身份是澳洲公民,或者
2. 在 12 月 31 日纳税日期之前的 12 个月内在澳大利亚居住了 200 天或以上,并且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
税的费用高达土地价值的4%,也就是如果所拥有所有房产的土地价值100万的话,每年要交4万的税。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我不是澳洲公民,只是PR(永久居民),而且也暂时没有加入澳洲国籍成为公民的打算。
所以,第1个条件不适用于我,如果要避免交这个税的话,就要符合第2个条件:每个自然年,要在澳洲居住200天以上。
虽然我现在满足这个条件完全没问题,因为我绝大部分时间住在澳洲,但是这个就跟我未来的计划有点冲突了。
我在未来2-3年的计划是,等女儿上大学以后,我和老婆就可以经常离开澳洲,去不同的地方旅居。
具体去什么地方没有想好,到时候再说,会根据心情,气候等等各种因素,可能是中国的某个城市,也可能是国外的某个地方,总之最好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,想待多久就待多久,主打一个自由和随意。
但由于现在有了这个税的关系,造成我今后的时间和空间上的人身自由,会被限制了。我必须要在澳洲每年待满200天,也就是最多只能离开澳洲165天。
除非我愿意乖乖交这个税,但很明显我肯定是不愿意每年白白交几万块钱的税的,相当于我一年的生活费了。
我经常在博客上写关于对财务自由的想法。
真正的财务自由,肯定不仅仅是有足够的钱那么简单。财务自由的关键,在我看来,不仅是“财务”,更重要的是“自由”。
比如像世界首富之一的马斯克,他财务自由了吗?当然!
他真的自由吗?很难说。他有各种各样的责任,他有他的野心和抱负,他有全球最少几万个员工要养,他有公众人物的形象要维持,他有各种官司缠身。。。
我羡慕他的财富吗?是的。我想成为马斯克吗?Absolutely not!
当然,或许马斯克很享受做马斯克。但我不认为他是自由的,他的责任太多太大。
我想能够完全支配自己的时间,想干嘛就干嘛,同时也包括能够支配自己所处的空间,想在哪呆着就在哪呆着。(当然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)
最近还听到一个挺有趣的关于财务自由的解释,就是:财务自由不是让你想干什么,就能干什么。而是想不干什么,就可以不干。
听起来有点绕口,但还是挺有道理的我觉得。
还是拿马斯克举例子。马斯克所拥有的财富和能力或许能让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但是他能想不干什么就不干吗?比如他能明天就撂挑子说,他的公司Tesla,SpaceX,Twitter,等等这些都不管了吗?恐怕不行吧。。。
所以,有对绝大多数事情,说“不”的能力,不是人人都有的。
所以回到刚才说的房产被征税的问题上,它无疑是我时间和空间上的一道枷锁。
他们不是要征我的税,否则就要限制我的时间空间自由吗?
因此我就要对他们说 “Fuck it! 老子不玩了。” 我把房子都卖了不就完了?呵呵。
唯一保留这些投资房的理由,就是期待这些房子未来的增值了。不过在我现在的人生阶段,财富的增长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了。有足够的现金流保证我的生活,和时间空间上的自由,是对我来说更重要的事情。
更何况这些房产不但限制了我的自由,还由于种种管理上的麻烦,造成了我的不少麻烦。
所以,这是很大的一个原因,我从前两年开始就计划要把手上的投资房都逐渐卖掉。
这就是我目前的想法,我也已经开始实施了,前两年已经卖了2套房了,还有4套要卖。
早卖房,早自由。
房产诚可贵,但自由价更高啊。
入籍澳洲不就好了,去哪都方便,中国护照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吗
目前还没有加入澳洲国籍,放弃中国国籍的打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