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ber最近在11月15日又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关于GST变更的通知,发了个邮件给所有Uber司机,标题为: Changes to your Services Agreement (driver-partners)
Uber作为一家注册在荷兰的海外公司,他们向司机收取的服务费(Service Fee)是不含澳洲的GST的。(其实一些其它的海外公司也是这样,比如EBAY和Paypal。他们对澳洲本地卖家收取的费用里面也是不含GST的。)
不过估计Uber现在迫于澳洲政府和ATO的压力,不得不也要从12月1日开始交GST了。
对司机来说,从12月1日起你要继续开Uber,就必须同意这个新的服务协议。今后跟Uber的服务协议对象分开变成2家公司,1家就是原来的Uber,提供Uber app的免费服务,另外1家是Uber为了税务方面的原因,在本地注册的公司,叫Raiser Pacific Pty Ltd (Rasier Pacific),由这家公司向司机们收取服务费+GST。
那么对Uber司机们,这个重大的变化意味着什么呢?
其实我仔细看了看,对本来就已经注册了GST的司机来说,几乎没有什么影响。
Uber的这篇官方blog详细解释了关于GST的变化的细节:https://www.uber.com/en-AU/blog/gst-your-partner-agreement/
如上图所示,在12月1日前,一个$10的trip, Uber收取$2.50的服务费(不含gst),在申报GST做BAS的时候,司机要交纳$10的gst $0.91,所以司机最后到手收入: $10-$2.5-$0.91=$6.59
12月1日新的GST变化以后,同样一个$10的trip, Uber收取$2.75的服务费(含gst$0.25),在申报GST做BAS的时候,司机还是一样要交纳$10的gst $0.91,但是多了个$0.25的gst credit,所以司机最后到手的计算公式是: $10-$2.75-$0.91+$0.25=$6.59
结论: 虽然多了个$0.25的Uber服务费gst,但不影响最后的数字,司机做BAS的时候会有些变化,但最后到手的钱是完全一样的。
当然如果是对于那些至今还没有注册过GST的司机来说,情况就不一样了,等于Uber的服务费从12月1日起涨价了10%。不过话说回来,Uber司机必须要注册ABN和GST已经是三令五申的事情了,没有人希望多交税,选择不注册也是每个人的自由,可是也要准备接到被ATO“请去喝茶”的电话哦。现在的ATO的Data Match的查帐能力可是很厉害的。
邮件里其实还提到了了其它2个关于Fares&Fees 和Momentum的提示,但不是特别重要,我就不详细说了。
好了,各位司机朋友,且开且珍惜吧,祝大家多多挣钱,还有安全第一!:-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