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作为一个澳洲PR的困局

我们一家三口移民澳洲也有10来年了,一直是PR身份,并没有认真考虑过入籍。是否加入澳洲国籍,永远没有一个明显最好的答案。

鱼与熊掌,不可兼得。保留PR或是加入国籍,各有利弊,不可能两边的便宜都占了。

以前在工作的时候,似乎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,因为作为PR,似乎和加入澳洲国籍以后成为Citizen,不管在生活上或是福利上,并没有感觉到有太大的不同。除了一些政治上的权利义务的区别,不过对政治我们本来就从不关心。

作为一个有正常工作的PR,说老实话也无所谓,你本来也就需要绝大部分时间待在澳洲 ,除了偶尔出国度个假,探个亲,根本不需要考虑需要在澳洲待多久的问题。

但是自从我提早退休了,开始最近越来越多的考虑这个问题,感觉到作为一个退休的澳洲PR,在居住条件上会有很多人身限制。

因为我和老婆退休以后的理想生活是:可以比较自由的全世界到处去跑跑,但是这个PR身份让我们有很多限制。

最大的问题就是,PR这个visa身份,虽然是永久居民,但只是让你有权利永久在澳洲住下去,但不能保证你离开了以后可以随时回澳洲。

原则上来说,每次回澳洲,PR需要有一个RRV签证(resident return visa),而这个RRV续签的条件,是在过去5年里,我在澳洲待满了2年。

也就是说至少要平均每年在澳洲差不多要待满5个月,接近半年的时间。

假设我需要长期在澳洲以外的地方居住,在澳洲待不满5年,在下一次RRV签证到期之前,我基本上就拿不到下一个5年的签证续签,澳洲移民局很可能只会给我1年的RRV。

如果光有这个政策倒也算了,我们还是可以有条件的长期在澳洲以外居住,比如说:在中国生活3年,然后在5年的剩下的2年里,再回澳洲待满就可以了。

但是,最近几年,我所在的新州又出了一个新的税务政策,叫Foreign owner surcharge,这个政策非常之恶心,哪怕是澳洲PR身份的房产持有者,也必须要在每个自然年里,在澳洲住满200天,也就是接近7个月。

否则就要被收税,你在新州所有房产的土地价值的4%,还是相当厉害的。假设土地价值100万,每年就是4万澳元的稅!

因此,我在不久之前,还就这个问题写过:为什么我要为了真正的财务自由而卖掉所有澳洲的投资房?

但是,这其实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,即使卖掉了所有的投资房,最终我们的自住房基本不可能也卖掉,为了这套房不被征税,还是需要满足每年需要住满200天的条件。

对于这个问题,我目前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。

很多未来的事情,无法预测,政府也会随时出台一些新的政策,我们的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。

所以现在的想法,就是没有想法。走一步看一步了,接下来的几年里,我和老婆哪怕离开澳洲,每年也就最多只能160天左右了。不过回头想想,或许也够了,160天对于绝大多数每年只有20几天假期的打工族的人来说,其实已经是非常奢侈了。

这个世界上恐怕永远也没有绝对的自由,我们只是在各种条件限制之下,寻找相对的自由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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